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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再审条件

来源:塔特财经网

法律分析:

申请再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

(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

(3)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4)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

只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或原审提出再审申请。其他案件的当事人,只有向上一级提出再审申请。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提出再审申请,但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

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的;

3、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二年提出的;

4、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提交证据,现以该证据提出再审申请的;

5、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者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在人民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

7、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8、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或港澳台承认和执行的;

9、已经本级人民再审的;

10、人民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11、人民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12、人民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 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13、人民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

14、人民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15、人民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申请再审需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不合适;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诉;当事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履行完毕;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提供证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提出再审。出现上述的情况都不可以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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