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慎重研讨及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 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署如下合同:
一、 代理销售
甲方将座落于河北省磁县高速引线东侯召村南,统盛园小区(暂名)原河北龙巢饮料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 万㎡于签署合同即日起正式委托乙方独家策划与销售。
二、 合作期限及销售指标
1、合作期限:
自乙方进场一个月后开始计算销售时间,销售周期为个月。如有自然灾害、工程延期等不可抗力因素,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销售周期。
2、销售指标:
在销售期内销售项目总额的
三、 销售价格
1、甲方将本项目可供乙方销售的楼宇房屋提出准确清单、价格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销售范围。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为准。
2、第一个月销售均价为 元/㎡,其后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销售价格,地下室、商业另定。
四、 代理佣金及支付方法
1、代理佣金提取:
(1) 乙方按照销售总额的 (百分之一点三)提取作为佣金,超出低价按 分成,甲方占 乙方占 。
(2)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不参与销售,特殊情况由甲方销售的给与乙方10元/㎡的销售手续费。
2、结算方式及时间:
(1) 结算条件:
①付全款达到95%
②分期付款,销售每套住宅达到 万元以上首期款为准,甲方按该合同总额向乙方结付提成。
(2) 结算时间:
每月为一结算期,每月5号前甲方将上月销售佣金扣除3%的风险金后支付给乙方。风险金在完成销售指标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
(3) 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退房,乙方已提取销售提成,甲方从下一次发放给乙方销售提成中扣除,所扣额户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房屋继续销售,另外计销售业绩和销售提成。
五、 甲方的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任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销售本项目,如乙方进场后两个月内没有业绩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另请销售公司。
2、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销售该项目所必备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图片。
3、甲方负责提供销售场地并装修,承担装修费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协助乙方保证客户看房需要。
5、甲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表,严格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
6、甲方负责提供销售所必须的合同、收据、合同章并收取销售款项。
7、甲方负责项目的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8、如在销售过程中出现部门或其他方面人员的造成项目暂停,由甲方出面协调。
六、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房源销售不得捂盘。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各套价格销售,如发现高销虚报,扣除该套80%的销售佣金。
3、乙方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策划、物业管理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4、乙方负责与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以及达到项目的最佳效果。
5、乙方在合同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销售,甲方派专人和乙方联合办公,办理财务和销售手续,并负责一切办公用品。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行负责组建营销机构,培训营销人员,拟定销售计划,实施销售方案。
7、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及销售部日常开销,并负责销售部的水、电暖、电话费用。
8、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策划,包括宣传单页、报纸广告、电视广告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9、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经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
10、 乙方负责销售控制、销售接待、销售谈判、签订购房合同、催缴房款等等。
11、 乙方每个销售周期做销售总结,针对销售中出现的问题报甲方备案。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七、 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
(1) 任何因有关工期与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客户与公司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 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提成。每超过一天罚滞纳金1%分清责任后在执行。
2、乙方:
(1) 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和现房单位及示范单位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私自进行上述承诺以外的口头或书面承诺,经法律裁定为乙方负责的,视为违约,由此引起客户与公司纠纷费用及退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双倍罚款。
(2) 销售款项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有任何挪用行为,否则,即视为违约并由甲方终止乙方销售权,并追回挪用款项。
八、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经济、法律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因一方违约,在履行合同的基础上违约方赔偿受损方人民币十万元整。
九、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一式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课件代理销售协议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为_____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制造商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制造商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制造商的职责
制造商应: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制造商。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论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3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人进行仲裁,如对仲裁人达不成协议,则暂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师协会会长临时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签字):_________制造商(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独家代理销售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谋求共同发展,经真诚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扩音器系列产品在________地区唯一代理机构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
协议涉及的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产品)。
二、授权区域和条件:
1、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________及其下属地区的区域独家代理。
2、首批提货数量规定为__________。
3、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年度/季度/月)销售任务为:___________。
三、代理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四、销售方式和产品价格:
1、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可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销售代理内的甲方所有系列产品。
2、乙方的提货价格为:_____元/台。(到站价格,含运输、包装、)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订单和银行电汇结算底单传真件后2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发货
五、奖励制度:
乙方在代理期限内,若乙方完成(年度/季度/月)销售任务,并超出销售任务______,甲方给予乙方(年度/季度/月)任务量提货金额的____%作为奖励。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生产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复印件(盖甲方公章);产品说明书资料。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其中甲方技术服务人员(2名)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3、为了配合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推广使用该产品,代理区域内的客户直接找到甲方定购产品,甲方将无偿将此类客户(订单)全部转交给乙方;
4、甲方产品价格变动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5、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立,费用由乙方负担。
6、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完成签订经营指标的前提下,非经乙方自愿放弃,甲方应遵循双方合作的延续性原则,保证乙方在次年度继续签订合作协议的绝对优先权。
7、乙方作出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跨区域销售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8、乙方若在代理期限不能完成签订销售任务,甲方有权重新寻找代理商。
9、在代理区域内经销该产品时,若发现侵权假冒产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双方的权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售后服务条款:
八、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在合同规定区域内销售该产品,确保任何第三方(包括甲乙双方)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生产、销售使用该产品,否则任何违约方赔偿给另外一方_______万元,并终止合同。
2、乙方若在代理期限不能完成签订销售任务,甲方有权重新寻找代理商。
3、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4、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协议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解决。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代理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合同加以变更。
3、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4、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
课件代理销售协议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
开发商(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销售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
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交口县“学府公馆”项目的销售代理事宜,本着双赢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项目(范围)
甲方将其开发的位于交口县五麟大街的“学府公馆”项目,委托
乙方独家并全权代理销售。
二、合同执行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如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销售任务
结束或由于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完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销售价格及代理服务费
经双方协定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所代理销售的房屋底价分别是:零售房底价为 元/㎡;团购房底价为. 元/㎡(一次性签售10套或10套以上视为团购)。
2、乙方所销售房屋的代理服务费为:房屋销售价格超出底价的部分。
3、如遇购房者通过甲方关系或其他原因,销售实际价格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如果甲方同意销售,甲方按 元/㎡作为代理服务费支
付给乙方。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指定专人配合并监督乙方的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联系,保持良好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的销售推广工作提供支持。 2、甲方保证该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所有合法有效的资料,并将该项目所有合法资料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及资料:项目概况、有关批文、项目五证手续、项目工程图及其它相关资料等。
4、甲方负责本合同销售过程中与工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对外协调工作及承担相关费用。
5、甲方负责支付在项目营销推广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营销物料费(宣传页、海报、现场环境装饰布置、道旗、条幅等)、广告宣传费(电视、报纸、户外路牌、广播等媒体)及策划设计制作发布费用。
6、甲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购房合同》(乙方提供样本,甲方签字认可)。
7、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设备(包括:办公室一间、电脑一台、电话两部、打印机一部、传真机一部、复印机一台、办公桌椅、接待桌椅等)。
8、甲方负责所有与本项目销售相关的办公费用(含电话费、交通费、办公用品等)。
9、甲方负责支付乙方人员的生活食宿费用(乙方人数不超过5人);本合同签约之日起,甲方即支付乙方人员生活基本保障工资1500元/
人.月。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组织项目的销售工作:
(1)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销售人员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统一,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2)在销售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该物业所具备的各种条件(甲方提供交房标准及相关资料)解释说明该物业,杜绝虚夸和虚假销售行为。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掌握销售时机,并和甲方共同确定本项目楼盘促销方案,并执行。
(4)乙方应做好日常的销售计划与统计分析,每周向甲方汇报销售工作情况。
2、乙方负责组织策划、设计、制作广告方案,经甲方审批并支付相关第三方费用后,乙方负责执行广告发布。
3、乙方不得自行收取与本项目销售有关的客户支付的小订、大订、房款等任何费用(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六、销售及代理费用提取事宜
1、甲方每笔销售款项在累计达到10套时向乙方结算相应销售代理费,即乙方在每笔销售款项累计达到10套时向甲方递交结算表,甲方以现金形式向乙方结算销售代理费,结算计算以销售报表为基础。
2、双方同意本项目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两种,并以收到首期款且签订《购房合同》为准视为达到结算标准,甲方按业主
实际付款额向乙方结算销售代理费。
3、双方共同制定和执行《房屋价格表》、《购房合同》,乙方预留备案甲方与客户签订的《购房合同》明细一份。
4、甲、乙双方合同期间,对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客户退房,乙方已经提取的销售代理费,甲方从下一次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扣除;扣下的客户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各一半平均分配,由于甲方原因或合作结束后因甲方原因客户退房的,乙方已提取的销售代理费不再退还甲方。
七、违约责任
甲方:
1、乙方在代理期内拥有本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权。
2、由于甲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交付、承诺无法兑现等)而造成的纠纷,其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
3、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续追回乙方合理所得。
4、甲方没有达到以上三个条款的任意一种,均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乙方相关费用。
乙方:
1、 不得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只能在乙方编制并经甲方认可的书面宣传资料范围内对客户进行销售承诺;若因乙方虚假承诺,造成甲方企业形象,名誉损失及客户索赔造成甲方损失,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2、 除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私自收取销售款项,否则及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索要乙方私自收取的销售款项。
3、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销售以外的任何商业活动。
4、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商业机密,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公开本项目的有关资料。
5、 如乙方违反以上四个条款之一的,均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八、 其它事宜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即具备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共同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