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是经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后,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高校统一发放表示同意该考生进入该校就读的一种通知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录取通知书上一般须注明录取人姓名、身份证编号、高考考号、录取批次、科类、录取专业、报到注册时间、加盖录取高校公章。还须注明该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2、录取通知书内容包括:
(1)录取考生个人资料;
(2)录取学校资料;
(3)新生报到时间;
(4)新生报到所需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校服费、其它学杂费。
Copyright © 2019- seastat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